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MULT-24 一. 标题: 前起落架减震器(筒)装置检查
修正案号:39-4464
二. 适用范围: A300、A310和A300-600所有经审定的型号和所有序号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AD F-2004-075 2. AIRBUS AOT A300-32A0447、A310-32A2132、A300-32A6093 2004 年 4 月 22 日颁布及以后经批准的版次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制造商最近收到两份前起落架减震器螺栓全部失效的报告。两起 事件中起落架都不能收回,机组人员被迫返航。在其中一起事件中, 飞机着陆时带有一定的前轮转弯角并且出现低速时偏离跑道的现象。 对两起事件详细检查后发现,连接减震器和套筒的四个螺栓都被剪断 了。结果导致飞行中起落架过份伸出,伺服阀干扰了转弯钢索工作。 螺栓失效的原因正在调查中。本指令的目的在于实施强制重复检查前 起落架减震器(筒)装置。 从本指令生效之日实施以下工作: 对于前起落架已经翻修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之日后30天之内: 对于装有从未翻修的新前起落架的飞机,由于其是新的并且减震 器装置从来未动过,在前起落架累计飞行1000起落或本指令生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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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4464 前起落架减震器(筒)装置检查 CAD2004-MULT-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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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MULT-24 一. 标题: 前起落架减震器(筒)装置检查
修正案号:39-4464
二. 适用范围: A300、A310和A300-600所有经审定的型号和所有序号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AD F-2004-075 2. AIRBUS AOT A300-32A0447、A310-32A2132、A300-32A6093 2004 年 4 月 22 日颁布及以后经批准的版次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制造商最近收到两份前起落架减震器螺栓全部失效的报告。两起 事件中起落架都不能收回,机组人员被迫返航。在其中一起事件中, 飞机着陆时带有一定的前轮转弯角并且出现低速时偏离跑道的现象。 对两起事件详细检查后发现,连接减震器和套筒的四个螺栓都被剪断 了。结果导致飞行中起落架过份伸出,伺服阀干扰了转弯钢索工作。 螺栓失效的原因正在调查中。本指令的目的在于实施强制重复检查前 起落架减震器(筒)装置。 从本指令生效之日实施以下工作: 对于前起落架已经翻修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之日后30天之内: 对于装有从未翻修的新前起落架的飞机,由于其是新的并且减震 器装置从来未动过,在前起落架累计飞行1000起落或本指令生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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