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MULT-13 一. 标题: 改装 VN-4118 导航接收器
修正案号:39-1444
二. 适用范围: Alliedsignal Avionics Inc.制造的VN-4118型甚高频(VHF)导航接 收器,件号(P/N)为066-1101-01,到序号(S/N)4001之前的所有序 号(S/N),以及P/N066-1101-01,P/N066-1101-10和P/N066-1101-20, 到序号(S/N)10407之前的所有序号,上述这序号的VN-4118型导航接 收器已经安装在下列型号的飞机上(但不限于这些飞机): F0kker Aircraft B.VF.27 MK.050系列型,BEECH 400系列型, British Aerospace(Jestream Aircraft Limited)31和3100系列型, Cessna 500/550/560/650 Citation(奖状)系列型,PiperPA-42-1000 Cheyenne400型,Fairchild(好儿童)SA26/SA226Merlin系列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荷兰适航指令 BLA nr:1995-053(AB)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15号改装前的VHF导航接收器在个别地面站失效的情况下向 机组人员发出警告时,不能完全满足适用的TSO要求,而进行了15号改 装。15号改装后又造成另一缺陷,即航向指示误差达180°,造成飞机 左和右EFIS显示分开的错误, 为消除这一新缺陷, 需完成下述工作 (除 非事先已经完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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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444 改装VN-4118 导航接收器CAD1995-MULT-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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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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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MULT-13 一. 标题: 改装 VN-4118 导航接收器
修正案号:39-1444
二. 适用范围: Alliedsignal Avionics Inc.制造的VN-4118型甚高频(VHF)导航接 收器,件号(P/N)为066-1101-01,到序号(S/N)4001之前的所有序 号(S/N),以及P/N066-1101-01,P/N066-1101-10和P/N066-1101-20, 到序号(S/N)10407之前的所有序号,上述这序号的VN-4118型导航接 收器已经安装在下列型号的飞机上(但不限于这些飞机): F0kker Aircraft B.VF.27 MK.050系列型,BEECH 400系列型, British Aerospace(Jestream Aircraft Limited)31和3100系列型, Cessna 500/550/560/650 Citation(奖状)系列型,PiperPA-42-1000 Cheyenne400型,Fairchild(好儿童)SA26/SA226Merlin系列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荷兰适航指令 BLA nr:1995-053(AB)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15号改装前的VHF导航接收器在个别地面站失效的情况下向 机组人员发出警告时,不能完全满足适用的TSO要求,而进行了15号改 装。15号改装后又造成另一缺陷,即航向指示误差达180°,造成飞机 左和右EFIS显示分开的错误, 为消除这一新缺陷, 需完成下述工作 (除 非事先已经完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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