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DHC6-03 一. 标题: 检查并改装升降舵根部翼肋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5-18-10 修正案 39-9357 de Havilland 服务通告 No.6/399
修正案号:39-149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升降舵根部翼肋失效而使飞机失去控制(除非事先已完 成外)应完成下列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50飞行小时内,按de Havilland服务通告 SB NO.6/399(修改版E1984.5.25颁发)施工说明部分的要求,检查件号 (P/N)为C6TE1022的升降舵根部翼肋有无裂纹。 (1)如果发现裂纹,则在下一次飞行前,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Ⅰ)用适航的另件更换有裂纹的另件并且在以后不超过 600飞行小时的间隔内加强检查,直到完成本指令(b)段要求的改装; 或 (Ⅱ)按SB NO.6/399修改版E施工说明部分的要求完成改装 号6/1769。 注:改装号6/1769的内容包括打开升降舵蒙皮拆下扭力管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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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497 检查并改装升降舵根部翼肋CAD1995-DHC6-0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DHC6-03 一. 标题: 检查并改装升降舵根部翼肋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5-18-10 修正案 39-9357 de Havilland 服务通告 No.6/399
修正案号:39-149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升降舵根部翼肋失效而使飞机失去控制(除非事先已完 成外)应完成下列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50飞行小时内,按de Havilland服务通告 SB NO.6/399(修改版E1984.5.25颁发)施工说明部分的要求,检查件号 (P/N)为C6TE1022的升降舵根部翼肋有无裂纹。 (1)如果发现裂纹,则在下一次飞行前,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Ⅰ)用适航的另件更换有裂纹的另件并且在以后不超过 600飞行小时的间隔内加强检查,直到完成本指令(b)段要求的改装; 或 (Ⅱ)按SB NO.6/399修改版E施工说明部分的要求完成改装 号6/1769。 注:改装号6/1769的内容包括打开升降舵蒙皮拆下扭力管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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