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DHC6-05 一. 标题: 检查水平安定面前后连接接头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5-22-07 修正案 39-9415 de Havilland 服务通告 NO.6/438
修正案号:39-151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连接接头断裂使飞机水平安定面与飞机分离而引起 飞机失控(除非事先已完成外)应完成下列工作: (a)对未完成改装号6/1808和6/1809的飞机,需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50飞行小时并且在以后不超过800飞行小时 的间隔内, 按de Havilland服务通告SB NO.6/438 (修改版D 1986.3.28 颁发)的要求,检查水平安定面前后接头有无裂纹。 (2)如果发现裂纹则在下一次飞行前按de Havilland服务通告SB NO.6/513(1991.10.25颁发)的要求和规定,用可用件更换损坏的接 头,件号(P/N)分别为C6TPM1049-27(前接头)或C6TPM1050-27(后 接头) 并在每一更换接头的位置完成改装号6/1890,6/1891和6/1892。 , 完成这些改装号的位置即可终止本指令要求的重复检查。 (b)对已完成改装号6/1808及6/1809的飞机,需完成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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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517 检查水平安定面前后连接接头CAD1995-DHC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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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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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DHC6-05 一. 标题: 检查水平安定面前后连接接头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双水獭(DHC-6)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5-22-07 修正案 39-9415 de Havilland 服务通告 NO.6/438
修正案号:39-151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连接接头断裂使飞机水平安定面与飞机分离而引起 飞机失控(除非事先已完成外)应完成下列工作: (a)对未完成改装号6/1808和6/1809的飞机,需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50飞行小时并且在以后不超过800飞行小时 的间隔内, 按de Havilland服务通告SB NO.6/438 (修改版D 1986.3.28 颁发)的要求,检查水平安定面前后接头有无裂纹。 (2)如果发现裂纹则在下一次飞行前按de Havilland服务通告SB NO.6/513(1991.10.25颁发)的要求和规定,用可用件更换损坏的接 头,件号(P/N)分别为C6TPM1049-27(前接头)或C6TPM1050-27(后 接头) 并在每一更换接头的位置完成改装号6/1890,6/1891和6/1892。 , 完成这些改装号的位置即可终止本指令要求的重复检查。 (b)对已完成改装号6/1808及6/1809的飞机,需完成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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