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00-01
修正案号:39-1556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28A 和 30A 框在左、右 30 长桁上方的外蒙皮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改装8683的全部A300-6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95-244-191(B) 2. Airbus SB A300-53-6045 SB A300-53-603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机身在28A和30A框处左、右30长桁上部的外蒙皮出现裂 纹,从而影响飞机结构整体性并导致客舱迅速减压,要求完成下列工 作: 1. 在累计满18000飞行循环前或本指令生效12个月之内,后到 为准,按SB A300-53-6045描述的区域和指令进行一次检查; 2. 依据检查结果,如必要就进行修理,并按SB A300-53-6045规 定的间隔时间进行重复检查,或按照SB A300-53-6037中指令执行改 装8684; 注: 完成了SB A300-53-6037就可取消本指令要求的重复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6 年 1 月 31 日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556 检查机身28A 和30A 框在左、右30 长桁上方的外蒙皮CAD1996-A300-0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00-01
修正案号:39-1556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28A 和 30A 框在左、右 30 长桁上方的外蒙皮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改装8683的全部A300-6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95-244-191(B) 2. Airbus SB A300-53-6045 SB A300-53-603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机身在28A和30A框处左、右30长桁上部的外蒙皮出现裂 纹,从而影响飞机结构整体性并导致客舱迅速减压,要求完成下列工 作: 1. 在累计满18000飞行循环前或本指令生效12个月之内,后到 为准,按SB A300-53-6045描述的区域和指令进行一次检查; 2. 依据检查结果,如必要就进行修理,并按SB A300-53-6045规 定的间隔时间进行重复检查,或按照SB A300-53-6037中指令执行改 装8684; 注: 完成了SB A300-53-6037就可取消本指令要求的重复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6 年 1 月 31 日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556 检查机身28A 和30A 框在左、右30 长桁上方的外蒙皮CAD1996-A30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