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B747-03
修正案号:39-1614
一. 标题: 修改 B747 飞行的飞行手册和改装自动驾驶系统 二. 适用范围: 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ASB)747-22A2212R1和747-22A2213R2上 的、装有三套自动着陆系统的自动驾驶仪的B747-100、-200、-300/SP 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6-06-06 39-9543 2.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2A2212R1 1995 年 4 月 27 日 3.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2A2213R1 1995 年 4 月 27 日 4.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2A2213R2 1995 年 6 月 22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保证机组从故障工作状态转换成失效保护状态时了解自动着陆 系统的配置,要求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在本指令生效后三个月内,对经FAA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 的限制部分进行修改,其修改内容如下: “在飞行方式信号器上一出现拉平装备(FLARE ARM),就应立即密 切注意所有三部导航接受机的故障旗。如果任何一部导航接受机上出 现一面故障旗,则必须断开对应的自动驾驶,且进近降级为双通道, 即Ⅱ类仪表着陆配置,并在着陆前,必须断开自动驾驶。”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614 修改B747 飞行的飞行手册和改装自动驾驶系统CAD1996-B747-0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B747-03
修正案号:39-1614
一. 标题: 修改 B747 飞行的飞行手册和改装自动驾驶系统 二. 适用范围: 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ASB)747-22A2212R1和747-22A2213R2上 的、装有三套自动着陆系统的自动驾驶仪的B747-100、-200、-300/SP 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6-06-06 39-9543 2.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2A2212R1 1995 年 4 月 27 日 3.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2A2213R1 1995 年 4 月 27 日 4.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2A2213R2 1995 年 6 月 22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保证机组从故障工作状态转换成失效保护状态时了解自动着陆 系统的配置,要求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在本指令生效后三个月内,对经FAA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 的限制部分进行修改,其修改内容如下: “在飞行方式信号器上一出现拉平装备(FLARE ARM),就应立即密 切注意所有三部导航接受机的故障旗。如果任何一部导航接受机上出 现一面故障旗,则必须断开对应的自动驾驶,且进近降级为双通道, 即Ⅱ类仪表着陆配置,并在着陆前,必须断开自动驾驶。”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614 修改B747 飞行的飞行手册和改装自动驾驶系统CAD1996-B747-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