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20-11
修正案号:39-1712
一. 标题: 主起落架减震器组件的内表面检查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空客改装通告24594(参考空客服务通告A320-32-1144)的 A320-200系列,所有型号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6-16-03 修正案 39-9703 2.空客服务通告 A320-32-1144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减震器组件内表面的损伤,从而导致减震器行程过长及 扭矩联动装置失效,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按下列措施完成工作: 1.自主起落架减震器进行更换、组装或大修之后6000次起落内, 或本指令生效6个月内(后到为准),应按照1994年12月8日公布的空客 服务通告A320-32-1144,对主起落架减震组件进行改装。 注释:空客服务通告A320-32-1144参考了道蒂(Dowty)航宇公司服 务通告200-32-215(1994年7月7日发布)和200-32-216R1(1994年11月 18日发布),从中可获取更多的有关主起落架减震改装的信息。 2.本指令可采用等效安全方法或调整完成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 部门的批准。 3.如果在其它地点能够完成本指令,可以申请特许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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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712 主起落架减震器组件的内表面检查CAD1996-A3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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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20-11
修正案号:39-1712
一. 标题: 主起落架减震器组件的内表面检查 二. 适用范围: 未完成空客改装通告24594(参考空客服务通告A320-32-1144)的 A320-200系列,所有型号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6-16-03 修正案 39-9703 2.空客服务通告 A320-32-1144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减震器组件内表面的损伤,从而导致减震器行程过长及 扭矩联动装置失效,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按下列措施完成工作: 1.自主起落架减震器进行更换、组装或大修之后6000次起落内, 或本指令生效6个月内(后到为准),应按照1994年12月8日公布的空客 服务通告A320-32-1144,对主起落架减震组件进行改装。 注释:空客服务通告A320-32-1144参考了道蒂(Dowty)航宇公司服 务通告200-32-215(1994年7月7日发布)和200-32-216R1(1994年11月 18日发布),从中可获取更多的有关主起落架减震改装的信息。 2.本指令可采用等效安全方法或调整完成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 部门的批准。 3.如果在其它地点能够完成本指令,可以申请特许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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