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F100-03
修正案号:39-1774
一. 标题: 修订飞行手册--防止反推备用锁的无警告故障 二. 适用范围: 所有F.28MK.01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BLA 1996-138(A),1996.11.7 颁发; 2.FAA AD 96-23-16,1996.11.8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反推备用锁的无警告故障,此故障会减弱对反推空中非故 意打开的保护,需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以前已完成): 在收到此CAD的48小时内,完成以下1.,2.和3.段的要求: 1.按照下列内容,修订经民航局批准的F100飞机飞行手册(AFM)的 第一节限制部分。也可由复印此CAD后插入飞行手册相应部分的方法来 完成。 “.在起飞前,待命自动油门系统(ATS); .当确实准备起飞时,按动起飞/复飞(TOGA)开关,并证实ATS已 衔接(油门杆移动并在飞行模式通告显示衔接窗出现稳亮的AT1,AT2或 AT); .如果ATS没有正确衔接,取消起飞,返回并报告维修部门; .如果ATS衔接正确,你可按需衔接或脱开ATS继续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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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774 修订飞行手册--防止反推备用锁的无警告故障CAD1996-F100-0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F100-03
修正案号:39-1774
一. 标题: 修订飞行手册--防止反推备用锁的无警告故障 二. 适用范围: 所有F.28MK.01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BLA 1996-138(A),1996.11.7 颁发; 2.FAA AD 96-23-16,1996.11.8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反推备用锁的无警告故障,此故障会减弱对反推空中非故 意打开的保护,需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以前已完成): 在收到此CAD的48小时内,完成以下1.,2.和3.段的要求: 1.按照下列内容,修订经民航局批准的F100飞机飞行手册(AFM)的 第一节限制部分。也可由复印此CAD后插入飞行手册相应部分的方法来 完成。 “.在起飞前,待命自动油门系统(ATS); .当确实准备起飞时,按动起飞/复飞(TOGA)开关,并证实ATS已 衔接(油门杆移动并在飞行模式通告显示衔接窗出现稳亮的AT1,AT2或 AT); .如果ATS没有正确衔接,取消起飞,返回并报告维修部门; .如果ATS衔接正确,你可按需衔接或脱开ATS继续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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