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R022-01
修正案号:39-1849
一. 标题: 主旋翼调速器的安装及飞行手册的修改 二. 适用范围: R22系列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7-02-14
修正案 39-9899。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使因对主旋翼(M/R)转速(RPM)的误操作导致不可恢复的主旋翼 叶片失速而引起直升机的失控的误操作可能性降到最低,要求在本指 令生效后30天内完成以下内容,除非已事先完成。 1.调节A569-1或-5低转速警告组件,根据R22维护手册所述,当主 旋翼转速在96%-97%时警告喇叭响及警告灯亮。 2.对于尚未安装调速器的R22直升机,根据安装包说明,安装 Robinson直升机公司的KI-67-2调速器外场安装包.安装调速器后,按 本指令第4部分修改FAA批准的Robinson直升机公司R22直升机飞行手 册(RFM)。 3.对于已安装油门/总桨距调速器的直升机,根据改装包说明用 KI-67-3调速器升级改装包使其升级,并按照本指令第4部分修改FAA批 准的飞行手册(RFM)。 4.按下列要求修改经FAA批准的Robinson直升机公司R22飞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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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R022-01
修正案号:39-1849
一. 标题: 主旋翼调速器的安装及飞行手册的修改 二. 适用范围: R22系列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7-02-14
修正案 39-9899。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使因对主旋翼(M/R)转速(RPM)的误操作导致不可恢复的主旋翼 叶片失速而引起直升机的失控的误操作可能性降到最低,要求在本指 令生效后30天内完成以下内容,除非已事先完成。 1.调节A569-1或-5低转速警告组件,根据R22维护手册所述,当主 旋翼转速在96%-97%时警告喇叭响及警告灯亮。 2.对于尚未安装调速器的R22直升机,根据安装包说明,安装 Robinson直升机公司的KI-67-2调速器外场安装包.安装调速器后,按 本指令第4部分修改FAA批准的Robinson直升机公司R22直升机飞行手 册(RFM)。 3.对于已安装油门/总桨距调速器的直升机,根据改装包说明用 KI-67-3调速器升级改装包使其升级,并按照本指令第4部分修改FAA批 准的飞行手册(RFM)。 4.按下列要求修改经FAA批准的Robinson直升机公司R22飞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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