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F100-03 一. 标题: 检查/更换--刹车扭力管控制杆 二. 适用范围: 所有F.28MK.0100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1895
三. 参考文件: 1.BLA 1997-025(A) (1997.2.28 颁发); 2.FOKKER SB F100-32-108 (1997.2.7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荷兰适航当局最近收到一个关于FK100飞机控制杆失效的报告。这 个控制杆(P/N为D75669-001)是安装于刹车扭力管组件上的(P/N为 D75663-401或-403),也是刹车机械操纵系统的一部分,位于驾驶舱地 板,方向舵脚蹬前方。当机组在设置停留刹车时,左脚蹬板不起作用, 从而发现了此故障。随后这个FOKKER飞机用户,在日常维护检查时, 在机队的其它2架飞机的相同控制杆上也发现有小的裂纹。这3架 FOKKER飞机在检查时,都有了13,000到15,000飞行循环,这种情况 如不纠正,将导致驾驶员左脚蹬与左刹车系统的脱离。由于这种不安 全状况已确认,并有可能存在或发生于其它同型号飞机,本适航指令 要求对相关控制杆和组件做一次检查。 除非以前已完成,否则做如下工作: 1.自新飞机起10,000飞行循环前,或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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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895 检查更换--刹车扭力管控制杆CAD1997-F10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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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F100-03 一. 标题: 检查/更换--刹车扭力管控制杆 二. 适用范围: 所有F.28MK.0100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1895
三. 参考文件: 1.BLA 1997-025(A) (1997.2.28 颁发); 2.FOKKER SB F100-32-108 (1997.2.7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荷兰适航当局最近收到一个关于FK100飞机控制杆失效的报告。这 个控制杆(P/N为D75669-001)是安装于刹车扭力管组件上的(P/N为 D75663-401或-403),也是刹车机械操纵系统的一部分,位于驾驶舱地 板,方向舵脚蹬前方。当机组在设置停留刹车时,左脚蹬板不起作用, 从而发现了此故障。随后这个FOKKER飞机用户,在日常维护检查时, 在机队的其它2架飞机的相同控制杆上也发现有小的裂纹。这3架 FOKKER飞机在检查时,都有了13,000到15,000飞行循环,这种情况 如不纠正,将导致驾驶员左脚蹬与左刹车系统的脱离。由于这种不安 全状况已确认,并有可能存在或发生于其它同型号飞机,本适航指令 要求对相关控制杆和组件做一次检查。 除非以前已完成,否则做如下工作: 1.自新飞机起10,000飞行循环前,或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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