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MULT-08
修正案号:39-2141
一. 标题: 检查或更换 CFM56 系列发动机的 3 号轴承 二. 适用范围: 装有CFMI公司CFM56-3,-3B,-3C和-5系列发动机的空客A320和波 音B737系列飞机,但不限于这些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89-23-06R1,39-10290 2.CAD89-B737-19,39-034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避免CFM56系列发动机3号轴承的失效,从而导致发动机空中停 车,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须完成下述工作: 1.对于安装在CFM56-3,3B和-3C系列发动机上的3号轴承,若其件 号(P/N)为9732M10P12(序号S/N FAFD××××和FAFE××××)、 9732M10P18、1362M76P02,应完成下述工作: (1) 本指令生效后, 发动机使用50小时内, 按照CFM56-3/-3B/-3C 服务通告(SB)No.72-530,修改版3(1995年11月17日)中的要求对 发动机前收油池磁堵(MCD)进行检查。以后按照CFM56-3/-3B/-3C服 务通告(SB)No.72-530,修改版3(1995年11月17日)中的要求对发 动机前收油池磁堵进行重复检查,检查间隔为自最后一次检查不得超 过50小时,直到完成下面1(2)中所述工作,或对件号(P/N)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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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MULT-08
修正案号:39-2141
一. 标题: 检查或更换 CFM56 系列发动机的 3 号轴承 二. 适用范围: 装有CFMI公司CFM56-3,-3B,-3C和-5系列发动机的空客A320和波 音B737系列飞机,但不限于这些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89-23-06R1,39-10290 2.CAD89-B737-19,39-034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避免CFM56系列发动机3号轴承的失效,从而导致发动机空中停 车,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须完成下述工作: 1.对于安装在CFM56-3,3B和-3C系列发动机上的3号轴承,若其件 号(P/N)为9732M10P12(序号S/N FAFD××××和FAFE××××)、 9732M10P18、1362M76P02,应完成下述工作: (1) 本指令生效后, 发动机使用50小时内, 按照CFM56-3/-3B/-3C 服务通告(SB)No.72-530,修改版3(1995年11月17日)中的要求对 发动机前收油池磁堵(MCD)进行检查。以后按照CFM56-3/-3B/-3C服 务通告(SB)No.72-530,修改版3(1995年11月17日)中的要求对发 动机前收油池磁堵进行重复检查,检查间隔为自最后一次检查不得超 过50小时,直到完成下面1(2)中所述工作,或对件号(P/N)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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