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37-15
修正案号:39-2233
一. 标题: 修改维修方案和检查飞机的重要结构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列在波音结构检修补充文件NO. D6-37089 中的波音B737-200/200C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8-11-04 修正案 39-10531 2. FAA AD 91-14-20 修正案 39-7061 3.波音结构检修补充文件 NO. D6-37089 修改版 B、C、D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保证波音B737机群飞机的持续结构整体性,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已完成者除外: 注1:凡是本指令与结构检修补充文件NO.D6-37089之间有差异的 地方,以本指令为准。 A.对于列在波音文件NO.D6-37089“结构检修补充文件”(SSID)更 改版B和C的第3.0部分中的飞机,1991年8月9日(FAA AD 91-14-20修正 案39-7061生效之日)后的12个月内,将结构检修补充文件改版的内容 编入经适航部门批准的维修方案,该方案至少应提供结构检修补充文 件中所列的每个“重要结构项目”(SSI)所要求的损伤容限(DTR)(该文 件列出了每个重要结构项目所要求的损伤容限值)。维修方案的修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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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233 修改维修方案和检查飞机的重要结构CAD1998-B737-15.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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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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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37-15
修正案号:39-2233
一. 标题: 修改维修方案和检查飞机的重要结构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列在波音结构检修补充文件NO. D6-37089 中的波音B737-200/200C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8-11-04 修正案 39-10531 2. FAA AD 91-14-20 修正案 39-7061 3.波音结构检修补充文件 NO. D6-37089 修改版 B、C、D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保证波音B737机群飞机的持续结构整体性,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已完成者除外: 注1:凡是本指令与结构检修补充文件NO.D6-37089之间有差异的 地方,以本指令为准。 A.对于列在波音文件NO.D6-37089“结构检修补充文件”(SSID)更 改版B和C的第3.0部分中的飞机,1991年8月9日(FAA AD 91-14-20修正 案39-7061生效之日)后的12个月内,将结构检修补充文件改版的内容 编入经适航部门批准的维修方案,该方案至少应提供结构检修补充文 件中所列的每个“重要结构项目”(SSI)所要求的损伤容限(DTR)(该文 件列出了每个重要结构项目所要求的损伤容限值)。维修方案的修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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