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A332-01R1 一. 标题: 检查/更换水平安定面管状梁
修正案号:39-2763
二. 适用范围: 装在下列件号金属水平安定面上的,件号为 330A13-2024-01/-02/-03/-04的管状梁(SPAR TUBE)的A332C、C1、L 和L1型直升机。 水平安定面件号:-332A13-1000-000-00/-01/-02/-03和 -332A13-1040-00/-01。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1999-039-073(A)R1,2000 年 1 月 8 日颁发; 2.AS332 服务通告 NO. 01.00.57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9-A332-01R1,39-2471 为了防止在飞行中由于管状梁故障造成水平安定面失效。除非事 先已完成,所有装在飞机上的管状梁和仓库备件必须完成下列要求: 1. 在每次大检(MAJOR INSPECTION)时,按AS332服务通告 01.00.57R1第2B(1.3.)段的说明更换水平安定面管状梁。拆下管状 梁后,按上述服务通告2B(2a)段的说明检查管状梁有无裂纹。 2.对已经进行过大检的直升机,自指令CAD1999-A332-01生效后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763 检查更换水平安定面管状梁CAD1999-A332-01R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A332-01R1 一. 标题: 检查/更换水平安定面管状梁
修正案号:39-2763
二. 适用范围: 装在下列件号金属水平安定面上的,件号为 330A13-2024-01/-02/-03/-04的管状梁(SPAR TUBE)的A332C、C1、L 和L1型直升机。 水平安定面件号:-332A13-1000-000-00/-01/-02/-03和 -332A13-1040-00/-01。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1999-039-073(A)R1,2000 年 1 月 8 日颁发; 2.AS332 服务通告 NO. 01.00.57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9-A332-01R1,39-2471 为了防止在飞行中由于管状梁故障造成水平安定面失效。除非事 先已完成,所有装在飞机上的管状梁和仓库备件必须完成下列要求: 1. 在每次大检(MAJOR INSPECTION)时,按AS332服务通告 01.00.57R1第2B(1.3.)段的说明更换水平安定面管状梁。拆下管状 梁后,按上述服务通告2B(2a)段的说明检查管状梁有无裂纹。 2.对已经进行过大检的直升机,自指令CAD1999-A332-01生效后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763 检查更换水平安定面管状梁CAD1999-A332-01R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