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B427-03 一. 标题: 改装辅助翼并修改飞行手册
修正案号:39-3584
二. 适用范围: 序号为S/N:56001到56030、58001和58002的贝尔427型直升机, 以及件号为P/N:427-035-836-101/-102/-105和-106的所有辅助翼组 件备件。 三. 参考文件: 1、加拿大运输部 2002 年 2 月 13 日颁发的 AD CF-2001-05R1。 2、加拿大贝尔公司(BHTC)2001 年 11 月 16 日颁发的 ASB 427-01-0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几起主桨叶碰撞水平安定面端板顶部的地面事件,引起了颁发适 航指令CAD2001-B427-01,指令要求修改飞行手册,禁止机头向下的斜 坡着陆。并且,通过完成CAD2001-B427-02的要求,调整配重的位置, 减少了桨叶碰撞配重的风险。 BHTC决定减小整个辅助翼的高度,防止与主旋翼发生碰撞。BHTC ASB 427-01-07提供了减小整个辅助翼高度的说明。完成本改装后,可 以进行机头向下的斜坡着陆,但是,在尾旋翼脚蹬止动系统失效时Vne 有必要从80KIAS减小到60KIAS。 本指令要求按BHTC ASB 427-01-07对辅助翼的尺寸进行改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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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584 改装辅助翼并修改飞行手册CAD2002-B42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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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B427-03 一. 标题: 改装辅助翼并修改飞行手册
修正案号:39-3584
二. 适用范围: 序号为S/N:56001到56030、58001和58002的贝尔427型直升机, 以及件号为P/N:427-035-836-101/-102/-105和-106的所有辅助翼组 件备件。 三. 参考文件: 1、加拿大运输部 2002 年 2 月 13 日颁发的 AD CF-2001-05R1。 2、加拿大贝尔公司(BHTC)2001 年 11 月 16 日颁发的 ASB 427-01-0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几起主桨叶碰撞水平安定面端板顶部的地面事件,引起了颁发适 航指令CAD2001-B427-01,指令要求修改飞行手册,禁止机头向下的斜 坡着陆。并且,通过完成CAD2001-B427-02的要求,调整配重的位置, 减少了桨叶碰撞配重的风险。 BHTC决定减小整个辅助翼的高度,防止与主旋翼发生碰撞。BHTC ASB 427-01-07提供了减小整个辅助翼高度的说明。完成本改装后,可 以进行机头向下的斜坡着陆,但是,在尾旋翼脚蹬止动系统失效时Vne 有必要从80KIAS减小到60KIAS。 本指令要求按BHTC ASB 427-01-07对辅助翼的尺寸进行改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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