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A300-04R1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47 框上半部份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在中国注册的A300-600型飞机
修正案号:39-3713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2001-355(B) 2.DGAC 适航指令 1993-162-148(B)R1 3.CAD1993-A300-04 4.空客公司 SB A300-53-6029R5 或以后的修改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CAD1993-A300-04所参考的SB A300-53-6029给出了机身47框上半 部份可接受的裂纹长度限制为50毫米,在此范围内需缩短检查周期而 不采取修理。本指令根据新的分析和检查结果,对原指令的部分要求作 了修改,要求: 1.按SB A300-53-6029R5规定的门槛值和要求对机身47框上半部份 左右两侧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按SB A300-53-6029R5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2.根据前次的检查结果,按SB A300-53-6029R5规定的要求和间隔 进行重复检查。 根据每次检查结果,按SB A300-53-6029R5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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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713 检查机身47 框上半部份CAD1993-A300-04R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A300-04R1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47 框上半部份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在中国注册的A300-600型飞机
修正案号:39-3713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适航指令 2001-355(B) 2.DGAC 适航指令 1993-162-148(B)R1 3.CAD1993-A300-04 4.空客公司 SB A300-53-6029R5 或以后的修改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CAD1993-A300-04所参考的SB A300-53-6029给出了机身47框上半 部份可接受的裂纹长度限制为50毫米,在此范围内需缩短检查周期而 不采取修理。本指令根据新的分析和检查结果,对原指令的部分要求作 了修改,要求: 1.按SB A300-53-6029R5规定的门槛值和要求对机身47框上半部份 左右两侧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按SB A300-53-6029R5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2.根据前次的检查结果,按SB A300-53-6029R5规定的要求和间隔 进行重复检查。 根据每次检查结果,按SB A300-53-6029R5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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