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56
修正案号:39-3859
一. 标题: 检查、更换 Breeze Eastern Aerospace 制造的救生绞车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Breeze Eastern Aerospace公司制造的 BL-16600系列救生绞车,但不包含BL-16600-160。这些绞车安装在A 109、Bell 206、AS 332直升机上,但不仅限于上述机型。 注1:本适航指令适用于本指令(二)段所述的每一架直升机,不 管本适航指令要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对那些 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的直升机,如果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影响 本适航指令要求的实施,直升机所有人/营运人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 (II)段要求获得等效的符合性方法。其要求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更 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针对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的评估;而且,如 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除,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 具体的建议措施。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20-05; Breeze Eastern Customer Aerospace 咨询通告 CAB-100-56, 1997 年 11 月 11 日发布。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安装支架产生裂纹,导致安装支架失效,救生绞车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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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859 检查、更换Breeze Eastern Aerospace 制造的救生绞车CAD2002-MULT-56.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56
修正案号:39-3859
一. 标题: 检查、更换 Breeze Eastern Aerospace 制造的救生绞车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Breeze Eastern Aerospace公司制造的 BL-16600系列救生绞车,但不包含BL-16600-160。这些绞车安装在A 109、Bell 206、AS 332直升机上,但不仅限于上述机型。 注1:本适航指令适用于本指令(二)段所述的每一架直升机,不 管本适航指令要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对那些 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的直升机,如果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影响 本适航指令要求的实施,直升机所有人/营运人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 (II)段要求获得等效的符合性方法。其要求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更 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针对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的评估;而且,如 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除,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 具体的建议措施。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20-05; Breeze Eastern Customer Aerospace 咨询通告 CAB-100-56, 1997 年 11 月 11 日发布。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安装支架产生裂纹,导致安装支架失效,救生绞车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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