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39
修正案号:39-3764
一. 标题: 修改 B737、B747、B757 飞机飞行手册 二. 适用范围: 按任何类别审定的B737-600、-700、-700C、-800、-900;B747和 B757系列飞机。 注1: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飞机,不管本适航指令要 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对那些经过改装、更换 或修理的飞机,如果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影响本适航指令要求的 实施,飞机所有人/营运人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II)段要求获得等效的 符合性方法。其要求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 所针对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的评估;而且,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 消除,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18-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燃油蒸气与中央翼油箱中的点火源接触,从而引起中央油 箱起火/爆炸,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己完成: 注2:在本适航指令中,对应于不同的飞机飞行手册(AFM),所 使用的术语"中央油箱"和"中央翼油箱"可以互换。 I.要求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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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764 修改B737、B747、B757 飞机飞行手册CAD2002-MULT-39.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39
修正案号:39-3764
一. 标题: 修改 B737、B747、B757 飞机飞行手册 二. 适用范围: 按任何类别审定的B737-600、-700、-700C、-800、-900;B747和 B757系列飞机。 注1: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飞机,不管本适航指令要 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更换或修理。对那些经过改装、更换 或修理的飞机,如果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影响本适航指令要求的 实施,飞机所有人/营运人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II)段要求获得等效的 符合性方法。其要求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 所针对的不安全状态的影响的评估;而且,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 消除,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18-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燃油蒸气与中央翼油箱中的点火源接触,从而引起中央油 箱起火/爆炸,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己完成: 注2:在本适航指令中,对应于不同的飞机飞行手册(AFM),所 使用的术语"中央油箱"和"中央翼油箱"可以互换。 I.要求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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