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知識-飛行規則
飛機之飛行規則,原則上依照飛行員自己的判斷或採用目視飛行規則(VFR) ,或依航管 指示採用儀器飛行規則(IFR)來飛行。
壹、目視飛行規則
目視飛行規則(VFR,Visual Flight Rules)是飛行員依靠目視來飛航,因此原則上需要確 保有相當能見度的氣象狀態,也就是目視氣象狀態(VMC,Visual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 。 在 VMC 狀態下,只要向最近的機場航管單位提出飛航計劃書就可飛行,在到達 VFR 飛行規 則的高度,飛行員可自己判斷,選擇理想的飛行高度。但在機場或機場周邊,就需依照航管 單位的指示,在飛航特別管制空域及管制區內飛航中需使用無線電聽取航管單位之指示,並 依規定的位置通報。
貳、儀器飛行規則
儀器飛行規則(IFR,Instrument Flight Rules)是在比 VMC 能見度不良狀態下,也就是需 用儀表飛行狀態(IMC,Instrument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而無法用 VFR 飛行,就必需依靠 儀表指示採用 IFR 飛行。然而,在 VMC 狀態下,用 IFR 飛行較為自由。目前的大型飛機,以 航管的觀點觀之,幾乎全部採用 IFR 飛行。IFR 飛行需取得航管的許可(Clearance) ,不用說 在離場進場時,就是在航路上也需接受航管指示,以保持各在空機之安全間距 (垂直及水平) 。 此外,除飛機上要裝有必要之導航儀表外,飛行員也須取得儀表飛行之考核資格不可。 一、隔離 隔離(Separation)乃指航管人員為達到飛機在飛行中及起降間之安全與有序的活動,所 提供之安全間隔。用 IFR 飛行之飛機,從起飛前之地面滑行到降落後之地面滑行間之安全考 慮,在與其他作 IFR 飛航之飛機間,航管人員會就高度間隔、縱向(前後)間隔、橫向(左 右)間隔中,採取一種以上之間隔管制。另外用 VFR 飛行之飛機,在管制區內及特別管制空 域內也相同。 有關高度間隔,依飛行方向規定其使用之巡航高度。用 IFR 飛行之飛機相互間,高度在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上為 2000 英呎(600 公尺) ,高度未滿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 上為 1000 英呎(300 公尺)以上。用 VFR 飛行之飛機,高度在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上 為 1000 英呎(300 公尺) ,高度未滿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上要有 500 英呎(150 公尺) 以上之間隔高度不可。 有關縱向間隔,需考慮飛機之速度與飛行航線來設定。依測距儀(DME)作距離間隔, 或以分為單位作時間間隔。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飞行规则.pdf
飛機之飛行規則,原則上依照飛行員自己的判斷或採用目視飛行規則(VFR) ,或依航管 指示採用儀器飛行規則(IFR)來飛行。
壹、目視飛行規則
目視飛行規則(VFR,Visual Flight Rules)是飛行員依靠目視來飛航,因此原則上需要確 保有相當能見度的氣象狀態,也就是目視氣象狀態(VMC,Visual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 。 在 VMC 狀態下,只要向最近的機場航管單位提出飛航計劃書就可飛行,在到達 VFR 飛行規 則的高度,飛行員可自己判斷,選擇理想的飛行高度。但在機場或機場周邊,就需依照航管 單位的指示,在飛航特別管制空域及管制區內飛航中需使用無線電聽取航管單位之指示,並 依規定的位置通報。
貳、儀器飛行規則
儀器飛行規則(IFR,Instrument Flight Rules)是在比 VMC 能見度不良狀態下,也就是需 用儀表飛行狀態(IMC,Instrument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而無法用 VFR 飛行,就必需依靠 儀表指示採用 IFR 飛行。然而,在 VMC 狀態下,用 IFR 飛行較為自由。目前的大型飛機,以 航管的觀點觀之,幾乎全部採用 IFR 飛行。IFR 飛行需取得航管的許可(Clearance) ,不用說 在離場進場時,就是在航路上也需接受航管指示,以保持各在空機之安全間距 (垂直及水平) 。 此外,除飛機上要裝有必要之導航儀表外,飛行員也須取得儀表飛行之考核資格不可。 一、隔離 隔離(Separation)乃指航管人員為達到飛機在飛行中及起降間之安全與有序的活動,所 提供之安全間隔。用 IFR 飛行之飛機,從起飛前之地面滑行到降落後之地面滑行間之安全考 慮,在與其他作 IFR 飛航之飛機間,航管人員會就高度間隔、縱向(前後)間隔、橫向(左 右)間隔中,採取一種以上之間隔管制。另外用 VFR 飛行之飛機,在管制區內及特別管制空 域內也相同。 有關高度間隔,依飛行方向規定其使用之巡航高度。用 IFR 飛行之飛機相互間,高度在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上為 2000 英呎(600 公尺) ,高度未滿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 上為 1000 英呎(300 公尺)以上。用 VFR 飛行之飛機,高度在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上 為 1000 英呎(300 公尺) ,高度未滿 29000 英呎(8800 公尺)以上要有 500 英呎(150 公尺) 以上之間隔高度不可。 有關縱向間隔,需考慮飛機之速度與飛行航線來設定。依測距儀(DME)作距離間隔, 或以分為單位作時間間隔。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飞行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