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B707-03 一. 标题: B707 重要结构项目的检查 二. 适用范围: 所有的B707飞机
修正案号:39-0056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85-12-01R1 修正案 39-5439 2.波音文件 D6-44860:补充结构检查文件第 M 次修改。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的160天之内,按照波音文件D6-44860补 充结构检查文件(SSID)第M次修改,将B707飞机的维护检查计划中有 关重要结构项目进行修改,维护计划的修改必须包括:在重要结构项 目上发现裂纹后向制造厂报告的程序;对每个重要结构项目的检查 时限、重复检查间隔、检验技术要求及最后采取的措施等。 2.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60天之内,对每个已超过D6-44860第M次 修改中规定的初始检查时限的重要结构项目进行检查;对没有超过 上述文件规定的检查时限的重要结构项目,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60天 之内,或在到达时限时(以后到者为准),进行初始检查。 3.如果检查中发现裂纹,则应在下次飞行前 (1)将裂纹件拆下,并装上由制造厂提供的替换零件; (2)如果进行修理,则应按照波音结构修理手册规定的或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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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056 B707 重要结构项目的检查 CAD1986-B707-0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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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B707-03 一. 标题: B707 重要结构项目的检查 二. 适用范围: 所有的B707飞机
修正案号:39-0056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85-12-01R1 修正案 39-5439 2.波音文件 D6-44860:补充结构检查文件第 M 次修改。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的160天之内,按照波音文件D6-44860补 充结构检查文件(SSID)第M次修改,将B707飞机的维护检查计划中有 关重要结构项目进行修改,维护计划的修改必须包括:在重要结构项 目上发现裂纹后向制造厂报告的程序;对每个重要结构项目的检查 时限、重复检查间隔、检验技术要求及最后采取的措施等。 2.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60天之内,对每个已超过D6-44860第M次 修改中规定的初始检查时限的重要结构项目进行检查;对没有超过 上述文件规定的检查时限的重要结构项目,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60天 之内,或在到达时限时(以后到者为准),进行初始检查。 3.如果检查中发现裂纹,则应在下次飞行前 (1)将裂纹件拆下,并装上由制造厂提供的替换零件; (2)如果进行修理,则应按照波音结构修理手册规定的或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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