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8-B212-01
修正案号:39-0149
一. 标题: 检查/修理 PT6 发动机燃气发生器的裂纹 二. 适用范围: 贝尔212直升机上装用的PT6T-3发动机 三. 参考文件: 加拿大适航指令 CF-87-14R1 加拿大普·惠紧急服务通告 NO.523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许多PT6发动机燃气发生器壳体纵向焊接接缝处发现有裂纹,其 中一例未探测出的裂纹导致了壳体破损及一系列损坏,为保证能及时 发现并修理该处裂纹,对所有未安装件号为3102444-01加强板的 PT6T-3发动机应完成下述工作: 1.在燃气发生器机匣累计使用1200小时之前,或自本指令生效之 日起100个飞行小时之内,以后到者为准,按照加拿大普·惠紧急服务通 告5230(1987.10.30颁发,或经批准的最新修改)第2A部分对所有燃气 发生器壳体纵向焊接缝进行检查。 2.重复检查间隔不得超过600飞行小时。 3.如果确定在该部位发现裂纹,则应立即按上述紧急服务通告2B 部分进行修理,否则不得飞行,修理后的燃气发生器即可中止本指令中 要求的重复检查,不需再做进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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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149 检查修理PT6 发动机燃气发生器的裂纹 CAD1988-B212-0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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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8-B212-01
修正案号:39-0149
一. 标题: 检查/修理 PT6 发动机燃气发生器的裂纹 二. 适用范围: 贝尔212直升机上装用的PT6T-3发动机 三. 参考文件: 加拿大适航指令 CF-87-14R1 加拿大普·惠紧急服务通告 NO.523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许多PT6发动机燃气发生器壳体纵向焊接接缝处发现有裂纹,其 中一例未探测出的裂纹导致了壳体破损及一系列损坏,为保证能及时 发现并修理该处裂纹,对所有未安装件号为3102444-01加强板的 PT6T-3发动机应完成下述工作: 1.在燃气发生器机匣累计使用1200小时之前,或自本指令生效之 日起100个飞行小时之内,以后到者为准,按照加拿大普·惠紧急服务通 告5230(1987.10.30颁发,或经批准的最新修改)第2A部分对所有燃气 发生器壳体纵向焊接缝进行检查。 2.重复检查间隔不得超过600飞行小时。 3.如果确定在该部位发现裂纹,则应立即按上述紧急服务通告2B 部分进行修理,否则不得飞行,修理后的燃气发生器即可中止本指令中 要求的重复检查,不需再做进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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