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146-01 一. 标题: 更换襟翼电子控制组件
修正案号:39-0314
二. 适用范围: 制造厂编号NO.E1002及以后的BAe146-100和100A系列,装有 676801003、676801005和676801006襟翼电子控制组件的所有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英宇航公司 1989 年 4 月 27 日发的 NO.HCM70420A 改装服务通告, DowtyRotol 服务通告 146-27-75、飞机维护手册 27-50-00 和 27-50-1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指令是要求完成的改装,它为了解决如下问题: 1.在长时间遇冷条件下,由于起动慢而导致虚假警告。 2.增加在飞行中不得拆装的警告。 3.减少计算机对闪电灵敏度,使之达到可接受水平。 为此,英国民航局批准为强制改装(批准号:DAI/1011/55),需要 用改装过的676801007襟翼电子控制组件(E.C.U)代替676801003、 676801005和676801006,并按英宇航NO.HCM70420A改装服务通告、 Dowty Rotol服务通告146-27-75规定内容和要求实施。 五. 生效日期:1989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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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146-01 一. 标题: 更换襟翼电子控制组件
修正案号:39-0314
二. 适用范围: 制造厂编号NO.E1002及以后的BAe146-100和100A系列,装有 676801003、676801005和676801006襟翼电子控制组件的所有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英宇航公司 1989 年 4 月 27 日发的 NO.HCM70420A 改装服务通告, DowtyRotol 服务通告 146-27-75、飞机维护手册 27-50-00 和 27-50-1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指令是要求完成的改装,它为了解决如下问题: 1.在长时间遇冷条件下,由于起动慢而导致虚假警告。 2.增加在飞行中不得拆装的警告。 3.减少计算机对闪电灵敏度,使之达到可接受水平。 为此,英国民航局批准为强制改装(批准号:DAI/1011/55),需要 用改装过的676801007襟翼电子控制组件(E.C.U)代替676801003、 676801005和676801006,并按英宇航NO.HCM70420A改装服务通告、 Dowty Rotol服务通告146-27-75规定内容和要求实施。 五. 生效日期:1989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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