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DHC6-02 一. 标题: 检查升降舵扇形摇臂
修正案号:39-0345
二. 适用范围: 双水獭飞机(DHC-6-1,DHC-6-100,DHC-6-200和DHC-6-300) 三. 参考文件: FAA89-24-06 修正案 39-638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升降舵操纵系统的损坏,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25个飞行 小时内必须完成如下工作,并要求在以后每200个飞行小时重复进行。 1.目视检查升降舵扇形摇臂的变形(件号C6CFM-1138-27),(从前 面或后面,检查摇臂有无翘曲及扭曲),并检查摇臂头部有无与操纵钢 索护板相磨的划痕。如发现扇形摇臂变形,再次飞行前应更换可用件, 并在以后每200飞行小时检查一次。 2.借助于强光灯和4倍以上的放大镜目视检查升降舵扇形摇臂固 定支承架(件号:C6CFM1142-27)有无裂纹。特别注意支架两个凸耳的内 外表面。如发现裂纹,再次飞行前应更换可用件。 五. 生效日期:1989 年 12 月 25 日 六. 颁发日期:1989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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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39-0345 检查升降舵扇形摇臂 CAD1989-DHC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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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DHC6-02 一. 标题: 检查升降舵扇形摇臂
修正案号:39-0345
二. 适用范围: 双水獭飞机(DHC-6-1,DHC-6-100,DHC-6-200和DHC-6-300) 三. 参考文件: FAA89-24-06 修正案 39-638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升降舵操纵系统的损坏,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25个飞行 小时内必须完成如下工作,并要求在以后每200个飞行小时重复进行。 1.目视检查升降舵扇形摇臂的变形(件号C6CFM-1138-27),(从前 面或后面,检查摇臂有无翘曲及扭曲),并检查摇臂头部有无与操纵钢 索护板相磨的划痕。如发现扇形摇臂变形,再次飞行前应更换可用件, 并在以后每200飞行小时检查一次。 2.借助于强光灯和4倍以上的放大镜目视检查升降舵扇形摇臂固 定支承架(件号:C6CFM1142-27)有无裂纹。特别注意支架两个凸耳的内 外表面。如发现裂纹,再次飞行前应更换可用件。 五. 生效日期:1989 年 12 月 25 日 六. 颁发日期:1989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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