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47-02
修正案号:39-0367
一. 标题: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头 二. 适用范围: B2442、B2444、B2446、B2448、B2450、B2452、B2454、B2456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90-01-07 修正案 39-6440 (2) 波音电传 M-7240-90-0192 1990 年 1 月 25 日 (3) 波音服务通告 747-53A2312 1989 年 6 月 12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飞机客舱在飞行中快速释压,要求对所影响的飞机完成 下述工作: 1.在累计11000次起落前或本指令生效后1000次起落内,以后到者 为准,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312的要求,用高频涡流探伤的方法 检查飞机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下半部蒙皮搭接处有无裂纹。 在完成本指令第4段要求的改装前,以不超过4000次起落的时间间 隔,对所要求的部位进行重复检查。 2.对所发现的裂纹,应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312的要求,在 下次飞行前予以修理。 3.在完成了第1段所要求的检查后10天内,书面向华北局适航处报 告检查结果,其中包括:飞机号、起落次数、裂纹位置和所发现裂纹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367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头 CAD1990-B747-0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47-02
修正案号:39-0367
一. 标题: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头 二. 适用范围: B2442、B2444、B2446、B2448、B2450、B2452、B2454、B2456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90-01-07 修正案 39-6440 (2) 波音电传 M-7240-90-0192 1990 年 1 月 25 日 (3) 波音服务通告 747-53A2312 1989 年 6 月 12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飞机客舱在飞行中快速释压,要求对所影响的飞机完成 下述工作: 1.在累计11000次起落前或本指令生效后1000次起落内,以后到者 为准,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312的要求,用高频涡流探伤的方法 检查飞机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下半部蒙皮搭接处有无裂纹。 在完成本指令第4段要求的改装前,以不超过4000次起落的时间间 隔,对所要求的部位进行重复检查。 2.对所发现的裂纹,应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312的要求,在 下次飞行前予以修理。 3.在完成了第1段所要求的检查后10天内,书面向华北局适航处报 告检查结果,其中包括:飞机号、起落次数、裂纹位置和所发现裂纹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367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头 CAD1990-B747-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