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37-02
修正案号:39-0734
一. 标题: 检查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处的导线束 二. 适用范围: 全部波音737-300、-5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适航指令 92-04-07,修正案 39-817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客舱、驾驶舱由于导线绝缘层磨破而导致短路起火、冒 烟,须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0天内,目视检查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 处的导线束有无磨损或互相防碍,特别要注意检查通过顶部框右角处 的导线束(注:检查的部位大约在站位282.5,左、右第2长桁处)。如果 发现导线束损伤或卡子松脱,下次飞行前应按照波音标准导线实施文 件予以修理和防护。 2、以不超过120天的周期,按照本适航指令第1条的要求进行重复 性检查。 3、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30天之内,在通过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 的导线束上套上EXPANDO PT或等效的防护套管,保证导线束与此处飞 机框之间有至少0.25英寸的间隙,以防止导线束磨损或互相防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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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734 检查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处的导线束 CAD1992-B73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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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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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37-02
修正案号:39-0734
一. 标题: 检查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处的导线束 二. 适用范围: 全部波音737-300、-5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适航指令 92-04-07,修正案 39-817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客舱、驾驶舱由于导线绝缘层磨破而导致短路起火、冒 烟,须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20天内,目视检查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 处的导线束有无磨损或互相防碍,特别要注意检查通过顶部框右角处 的导线束(注:检查的部位大约在站位282.5,左、右第2长桁处)。如果 发现导线束损伤或卡子松脱,下次飞行前应按照波音标准导线实施文 件予以修理和防护。 2、以不超过120天的周期,按照本适航指令第1条的要求进行重复 性检查。 3、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30天之内,在通过驾驶舱至客舱门顶部框 的导线束上套上EXPANDO PT或等效的防护套管,保证导线束与此处飞 机框之间有至少0.25英寸的间隙,以防止导线束磨损或互相防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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