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Y012-02 一. 标题: 改装反桨操纵系统
修正案号:39-0736
二. 适用范围: 序列号为21,22,27,33,34,36,37,42,43,46和47的Y12(Ⅱ)型飞 机。 三. 参考文件: 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服务通报”Y12-76-0030 号。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避免误动反桨锁定装置,同时进一步加大反桨止动螺钉与功 率杆的接触面,提高系统的可靠性,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100个飞行小 时内必须完成如下工作: 1.按照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颁发的Y12-76-0030号“服务通报”对 反桨装置限位件Y11T-6520-314B进行补加工。 2.按照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颁发的Y12-76-0030号“服务通报”对 未装螺母和开口销的反桨止动螺钉Y11T-6520-71/5加装螺母和开口 销。 3.按照该“服务通报”所述程序对完工后的反桨装置进行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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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Y012-02 一. 标题: 改装反桨操纵系统
修正案号:39-0736
二. 适用范围: 序列号为21,22,27,33,34,36,37,42,43,46和47的Y12(Ⅱ)型飞 机。 三. 参考文件: 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服务通报”Y12-76-0030 号。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避免误动反桨锁定装置,同时进一步加大反桨止动螺钉与功 率杆的接触面,提高系统的可靠性,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100个飞行小 时内必须完成如下工作: 1.按照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颁发的Y12-76-0030号“服务通报”对 反桨装置限位件Y11T-6520-314B进行补加工。 2.按照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颁发的Y12-76-0030号“服务通报”对 未装螺母和开口销的反桨止动螺钉Y11T-6520-71/5加装螺母和开口 销。 3.按照该“服务通报”所述程序对完工后的反桨装置进行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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