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MD82-07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厨房电源供电线路组件
修正案号:39-0885
二. 适用范围: 型号为DC-9-81、82、-83和-87(MD-81、-82、-83和 -87)系列飞 机,和MD-88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颁发的适航指令 AD 92-19-06 2.1992 年 3 月 2 日麦道公司颁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A24-132 修订 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由于客舱天花板上的供电线路受到磨损,一架飞机在飞行时, 在客舱的天花板冒烟雾。为了防止由于电线的磨损而在客舱内可能引 起电火花和冒烟,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2)根据以下情况,除非已经完成: (a)在累计或在9000飞行小时以前,或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6个 月内,以后到为准。根据1992年3月2日麦道紧急服务通告A24-132修订 1,检查厨房电源供电线路组件。 (b)根据本适航指令(a)段的要求检查后,如没有发现磨损,在 完成初次检查后6000飞行小时内或在15000总飞行小时以内,以后到为 准。根据1992年3月2日麦道紧急服务通告A24-132修订1,改装厨房电 源供电线路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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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885 检查和改装厨房电源供电线路组件 CAD1992-MD82-07.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MD82-07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厨房电源供电线路组件
修正案号:39-0885
二. 适用范围: 型号为DC-9-81、82、-83和-87(MD-81、-82、-83和 -87)系列飞 机,和MD-88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颁发的适航指令 AD 92-19-06 2.1992 年 3 月 2 日麦道公司颁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A24-132 修订 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由于客舱天花板上的供电线路受到磨损,一架飞机在飞行时, 在客舱的天花板冒烟雾。为了防止由于电线的磨损而在客舱内可能引 起电火花和冒烟,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2)根据以下情况,除非已经完成: (a)在累计或在9000飞行小时以前,或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6个 月内,以后到为准。根据1992年3月2日麦道紧急服务通告A24-132修订 1,检查厨房电源供电线路组件。 (b)根据本适航指令(a)段的要求检查后,如没有发现磨损,在 完成初次检查后6000飞行小时内或在15000总飞行小时以内,以后到为 准。根据1992年3月2日麦道紧急服务通告A24-132修订1,改装厨房电 源供电线路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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