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146-14 一. 标题: 改装防滞刹车控制盒
修正案号:39-0899
二. 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线号E1002以后包括E1002的BAe146-100A系列飞机以及 生产线号E3118以后包括E3118的BAe146-300A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2-22-12 修正案 39-8398 2.英宇航 BAe146 服务通告 SB.32-124-70491A 和 BR1 (1991 年 11 月 25 日颁发) 3.英宇航 BAe146 服务通告 SB.32-124-70491A 和 BR2 (1992 年 6 月 30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飞机在地面操作时丧失正常刹车功能,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除非事先已完成): 1.对于未进行HCM00716B改装的飞机: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内,按照英宇航BAe146服务通告SB.32-124-70491A和BR1或R2的要求, 对防滞控制盒进行HCM70491A改装。 2.对于了HCM00716B改装的飞机: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 按照英宇航BAe146服务通告SB.32-124-70491A和BR1或R2的要求,对防 滞控制盒进行HCM70491B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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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146-14 一. 标题: 改装防滞刹车控制盒
修正案号:39-0899
二. 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线号E1002以后包括E1002的BAe146-100A系列飞机以及 生产线号E3118以后包括E3118的BAe146-300A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2-22-12 修正案 39-8398 2.英宇航 BAe146 服务通告 SB.32-124-70491A 和 BR1 (1991 年 11 月 25 日颁发) 3.英宇航 BAe146 服务通告 SB.32-124-70491A 和 BR2 (1992 年 6 月 30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飞机在地面操作时丧失正常刹车功能,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除非事先已完成): 1.对于未进行HCM00716B改装的飞机: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内,按照英宇航BAe146服务通告SB.32-124-70491A和BR1或R2的要求, 对防滞控制盒进行HCM70491A改装。 2.对于了HCM00716B改装的飞机: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 按照英宇航BAe146服务通告SB.32-124-70491A和BR1或R2的要求,对防 滞控制盒进行HCM70491B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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