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B747-03
修正案号:39-0923
一. 标题: 检查发动机吊架中梁接头和弹簧梁凸耳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波音74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93-01-04 修正案 39-8458 2.FAA 适航指令 85-22-07 修正案 39-5153 3.波音电传 M-7240-93-0053(1993 年 1 月 8 日) 4.波音服务通告 747-54A2152(1992 年 12 月 23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发动机支撑结构失效而不能承受发动机的负载要求完成下 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按波音服务通告 1986年6月20日 747-54-2100;1988年8月25 日R1;1989年7月20日R2;1989年11月16日R3的要求对1988年6月20日 747-54-2100通告中所列出的波音747飞机每个吊架的内侧和外侧中梁 接头凸耳与弹簧梁凸耳进行超声波检查,具体时间如下: 1.对在1985年11月24日(FAA AD 85-22-07生效日)累计使用不 足30000飞行小时的飞机在1985年11月24日后的18个月内或累计使用 25000飞行小时以前的飞机,以后到为准。 2.对在1985年11月24日(FAA AD 85-22-07生效日)累计30000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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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B747-03
修正案号:39-0923
一. 标题: 检查发动机吊架中梁接头和弹簧梁凸耳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波音74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93-01-04 修正案 39-8458 2.FAA 适航指令 85-22-07 修正案 39-5153 3.波音电传 M-7240-93-0053(1993 年 1 月 8 日) 4.波音服务通告 747-54A2152(1992 年 12 月 23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发动机支撑结构失效而不能承受发动机的负载要求完成下 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按波音服务通告 1986年6月20日 747-54-2100;1988年8月25 日R1;1989年7月20日R2;1989年11月16日R3的要求对1988年6月20日 747-54-2100通告中所列出的波音747飞机每个吊架的内侧和外侧中梁 接头凸耳与弹簧梁凸耳进行超声波检查,具体时间如下: 1.对在1985年11月24日(FAA AD 85-22-07生效日)累计使用不 足30000飞行小时的飞机在1985年11月24日后的18个月内或累计使用 25000飞行小时以前的飞机,以后到为准。 2.对在1985年11月24日(FAA AD 85-22-07生效日)累计30000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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