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MULT-03
修正案号:39-0935
一. 标题: 更换和停止使用不合格的 ZAD8930 型安全带 二. 适用范围: ZAD8930型安全带(徐州设备修造厂制造) 三. 参考文件: 民航上海航空器审定中心传真电报“关于 ZAD8930 安全带复查情 况初步报告”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经查,民航徐州设备修造厂在ZAD8930型安全带的生产过程中,未 经批准擅自更换安全带锁钩材料,降低安全带厚度,部分零件在制造 过程中出现漏、少工序的现象,造成安全带强度降低,已严重的影响 了成品件的适航性。这种安全带已有1130余条销往有关航空公司和维 修单位。为保证飞行安全,现要求: 1.在本指令生效后30天内,全部更换和停止使用已装机使用的 ZAD8930安全带。未装机库存的ZAD8930型安全带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 停止使用。 2.在本指令规定期限内,各航空公司应在航前、航后严格检查未 更换的ZAD8930安全带的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五. 生效日期:1993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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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MULT-03
修正案号:39-0935
一. 标题: 更换和停止使用不合格的 ZAD8930 型安全带 二. 适用范围: ZAD8930型安全带(徐州设备修造厂制造) 三. 参考文件: 民航上海航空器审定中心传真电报“关于 ZAD8930 安全带复查情 况初步报告”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经查,民航徐州设备修造厂在ZAD8930型安全带的生产过程中,未 经批准擅自更换安全带锁钩材料,降低安全带厚度,部分零件在制造 过程中出现漏、少工序的现象,造成安全带强度降低,已严重的影响 了成品件的适航性。这种安全带已有1130余条销往有关航空公司和维 修单位。为保证飞行安全,现要求: 1.在本指令生效后30天内,全部更换和停止使用已装机使用的 ZAD8930安全带。未装机库存的ZAD8930型安全带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 停止使用。 2.在本指令规定期限内,各航空公司应在航前、航后严格检查未 更换的ZAD8930安全带的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五. 生效日期:1993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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