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SH36-04 一. 标题: 检查水平尾翼和机身的连接铆钉
修正案号:39-0941
二. 适用范围: 系列号为SH3601至SH3691(并包括SH3694)的SD3-6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3-01-06 修正案 39-846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89-SD36-02,39-0269 为防止水平安定面与机身连接的结构完整性丧失,除非已事先完 成外,完成下列工作: (a)根据Shorts服务通告SD360-55-16(1988年4月颁发),按下列计 划,目视检查飞机中心线左右两侧12.5英寸之间,机身连接接头的后 梁腹板前表面铆钉。 (1)对系列号SH3680至SH3691,包括SH3694等本指令所涉及的飞 机,如果一直只使用15度襟翼起飞或总共已飞行5,000个起落,则在 1989年4月28日(CAD89-SD36-02生效日期)以后的下一个100次起落内, 或者是累计飞行总数为12,000次起落之前,以后到者为准,需要进行 目视检查,重复检查间隔不超过1,500个起落。 (2)所有本指令涉及的其他飞机,于1989年4月28日以后在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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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941 检查水平尾翼和机身的连接铆钉 CAD1993-SH3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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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SH36-04 一. 标题: 检查水平尾翼和机身的连接铆钉
修正案号:39-0941
二. 适用范围: 系列号为SH3601至SH3691(并包括SH3694)的SD3-6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3-01-06 修正案 39-846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89-SD36-02,39-0269 为防止水平安定面与机身连接的结构完整性丧失,除非已事先完 成外,完成下列工作: (a)根据Shorts服务通告SD360-55-16(1988年4月颁发),按下列计 划,目视检查飞机中心线左右两侧12.5英寸之间,机身连接接头的后 梁腹板前表面铆钉。 (1)对系列号SH3680至SH3691,包括SH3694等本指令所涉及的飞 机,如果一直只使用15度襟翼起飞或总共已飞行5,000个起落,则在 1989年4月28日(CAD89-SD36-02生效日期)以后的下一个100次起落内, 或者是累计飞行总数为12,000次起落之前,以后到者为准,需要进行 目视检查,重复检查间隔不超过1,500个起落。 (2)所有本指令涉及的其他飞机,于1989年4月28日以后在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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