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DHC6-03 一. 标题: 检查机翼蒙皮与前梁的连接铆钉
修正案号:39-1086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未进行6/1645和6/1893改装的DHC-6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加拿大运输部 AD CF-93-25 (1993 年 10 月 14 日颁发) 2.DeHavlland 服务通告 6/517 (1993 年 8 月 10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据悉,位于着陆灯和发动机短舱之间区域内的机翼下部和前缘蒙 皮与前梁凸缘相连接的铆钉头部已发现腐蚀。如果忽视这类腐蚀,最 终将导致铆钉松动并脱落。铆钉丢失将破坏连接处结构完整性,影响 机翼结构疲劳寿命。为了及时发现这类腐蚀,必须按照服务通告 6/517(1993年8月10日颁发或其后的更改版)第Ⅲ部分“施工说明”完成 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3个月或500飞行小时以内,按照上述服务 通告A部分进行详细的目视检查,除非已完成本指令B段中所规定的安 装。如果发现任何不可使用的铆钉,则按照服务通告C部分进行工作。 如果在连接处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铆钉丢失或失效,则按照服务通告B 部分进行工作。 B.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6个月之内,按照上述服务通告C部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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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086 检查机翼蒙皮与前梁的连接铆钉 CAD1993-DHC6-0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DHC6-03 一. 标题: 检查机翼蒙皮与前梁的连接铆钉
修正案号:39-1086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未进行6/1645和6/1893改装的DHC-6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加拿大运输部 AD CF-93-25 (1993 年 10 月 14 日颁发) 2.DeHavlland 服务通告 6/517 (1993 年 8 月 10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据悉,位于着陆灯和发动机短舱之间区域内的机翼下部和前缘蒙 皮与前梁凸缘相连接的铆钉头部已发现腐蚀。如果忽视这类腐蚀,最 终将导致铆钉松动并脱落。铆钉丢失将破坏连接处结构完整性,影响 机翼结构疲劳寿命。为了及时发现这类腐蚀,必须按照服务通告 6/517(1993年8月10日颁发或其后的更改版)第Ⅲ部分“施工说明”完成 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3个月或500飞行小时以内,按照上述服务 通告A部分进行详细的目视检查,除非已完成本指令B段中所规定的安 装。如果发现任何不可使用的铆钉,则按照服务通告C部分进行工作。 如果在连接处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铆钉丢失或失效,则按照服务通告B 部分进行工作。 B.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6个月之内,按照上述服务通告C部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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