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D11-07
修正案号:39-1205
一. 标题: 改装中央翼下辅助油箱的通气余油管 二. 适用范围: 列于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颁发的MD11服务通告28-42上的MD11 和MD11F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94-07-01。 2)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颁发的 MD11 服务通告 28-4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在油箱中出现电火花,可能引起火灾。在本指令生效后十八 个月内,根据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颁发的麦道服务通告28-42改装在 中央翼下辅助油箱内的通气余油管组件。 五. 生效日期:1994 年 5 月 25 日 六. 颁发日期:1994 年 5 月 23 日 七. 联系人: 张建中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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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205 改装中央翼下辅助油箱的通气余油管 CAD1994-MD1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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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D11-07
修正案号:39-1205
一. 标题: 改装中央翼下辅助油箱的通气余油管 二. 适用范围: 列于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颁发的MD11服务通告28-42上的MD11 和MD11F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94-07-01。 2)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颁发的 MD11 服务通告 28-4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在油箱中出现电火花,可能引起火灾。在本指令生效后十八 个月内,根据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颁发的麦道服务通告28-42改装在 中央翼下辅助油箱内的通气余油管组件。 五. 生效日期:1994 年 5 月 25 日 六. 颁发日期:1994 年 5 月 23 日 七. 联系人: 张建中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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