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747-12
修正案号:39-1265
一. 标题: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连接处 二. 适用范围: B747系列飞机,生产线号201至814 三. 参考文件: 1.CAD90-103-B747.0050.53 2.FAA AD90-01-07 修正案 39-6440 3.FAA AD94-15-06 修正案 39-8977 4.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312 1989 年 6 月 12 日 5.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312 R1 1990 年 3 月 29 日 6.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312 R2 1992 年 10 月 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降低机身结构的完整性,完成如下工作: 1.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3A2312(1989年6月12日)或 R1(1990年3月29日),或R2(1992年10月8日),同时按照 CAD90-103-B747.0050.53(1990年2月17日)中第1段的要求对生产线号 201至765的飞机用高频涡流探伤(HFEC)的方法,检查飞机机翼与机身 整流条附近下半部蒙皮搭接处有无裂纹。 2.飞机累计总起落11,000之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1,000起落之内, 以后到为准,除非在本指令生效前的最近3,000起落之内,已经完成。
第 1 页 共 3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265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连接处 CAD1994-B747-1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747-12
修正案号:39-1265
一. 标题: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连接处 二. 适用范围: B747系列飞机,生产线号201至814 三. 参考文件: 1.CAD90-103-B747.0050.53 2.FAA AD90-01-07 修正案 39-6440 3.FAA AD94-15-06 修正案 39-8977 4.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312 1989 年 6 月 12 日 5.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312 R1 1990 年 3 月 29 日 6.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312 R2 1992 年 10 月 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降低机身结构的完整性,完成如下工作: 1.按照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3A2312(1989年6月12日)或 R1(1990年3月29日),或R2(1992年10月8日),同时按照 CAD90-103-B747.0050.53(1990年2月17日)中第1段的要求对生产线号 201至765的飞机用高频涡流探伤(HFEC)的方法,检查飞机机翼与机身 整流条附近下半部蒙皮搭接处有无裂纹。 2.飞机累计总起落11,000之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1,000起落之内, 以后到为准,除非在本指令生效前的最近3,000起落之内,已经完成。
第 1 页 共 3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265 检查机翼与机身整流条附近的蒙皮搭接连接处 CAD1994-B747-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