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D11-13 一. 标题: 检查发动机安装连杆组件 二. 适用范围: 东方航空公司所有的MD11飞机。
修正案号:39-1282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94-13-07,修正案号 39-8947。 2)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日颁发的麦道紧急服务通告 A71-59 或一 九九四年一月十四日颁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A71-59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发动机安装连杆失效引起发动机和飞机分离,完成以下工 作。 (1).根据麦道服务通告A71-59或A71-59R1,在本指令(a)(1)(a)(2) 规定的期限内,在三个地方(左外侧,右外侧,内侧)目视检查件号为 221-0262-501和221-0262-503的发动机安装连杆组件。确定连杆的系 列号,并鉴定该连杆是否在怀疑范围之内。怀疑连杆范围是系列号为 WPC0001至WPC1063和M1064至M1255(包括上述件号)连杆。检查如查没 有发现受怀疑的上述系列号的连杆,则结束本指令的工作。 (1).对于装有在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喘振的发动机,在本指令生 效后60天内完成检查工作。 (2).对于装有在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喘振的发动机,在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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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282 检查发动机安装连杆组件 CAD1994-MD11-13.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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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D11-13 一. 标题: 检查发动机安装连杆组件 二. 适用范围: 东方航空公司所有的MD11飞机。
修正案号:39-1282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94-13-07,修正案号 39-8947。 2)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日颁发的麦道紧急服务通告 A71-59 或一 九九四年一月十四日颁发的紧急服务通告 A71-59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发动机安装连杆失效引起发动机和飞机分离,完成以下工 作。 (1).根据麦道服务通告A71-59或A71-59R1,在本指令(a)(1)(a)(2) 规定的期限内,在三个地方(左外侧,右外侧,内侧)目视检查件号为 221-0262-501和221-0262-503的发动机安装连杆组件。确定连杆的系 列号,并鉴定该连杆是否在怀疑范围之内。怀疑连杆范围是系列号为 WPC0001至WPC1063和M1064至M1255(包括上述件号)连杆。检查如查没 有发现受怀疑的上述系列号的连杆,则结束本指令的工作。 (1).对于装有在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喘振的发动机,在本指令生 效后60天内完成检查工作。 (2).对于装有在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喘振的发动机,在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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