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B747-03
修正案号:39-1392
一. 标题: 检查和更换 B747 飞机发动机吊架保险销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为1至967含和969至992含的 波音747型系列飞机,不包括装有普惠公司PW4000系列发动机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5-06-02 修正案 39-9172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4A2166 1994 年 4 月 28 日 3.波音服务通告 747-54-2155 1993 年 9 月 23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保险销的腐蚀或裂纹而导致吊架断裂使发动机脱离要 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注1:对于具有直孔保险销的(安装在装有普惠公司PW4000系列发 动机的波音747系列飞机上)或具有15-5防锈钢(第三代)保险销的飞机 吊架,不要求完成本指令。 A.对于在上部连杆的前部位置装有瓶孔型保险销的飞机,依照 1994年4月28日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4A2166,用新的隔板型保险 销或用15-5防锈钢(第三代)保险销更换前部位置的瓶孔型保险销,最 迟完成时间按本指令A.1和A.2段的规定。 1.保险销累积使用时间达到5000个起落以前,或自保险销安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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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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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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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B747-03
修正案号:39-1392
一. 标题: 检查和更换 B747 飞机发动机吊架保险销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为1至967含和969至992含的 波音747型系列飞机,不包括装有普惠公司PW4000系列发动机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5-06-02 修正案 39-9172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4A2166 1994 年 4 月 28 日 3.波音服务通告 747-54-2155 1993 年 9 月 23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保险销的腐蚀或裂纹而导致吊架断裂使发动机脱离要 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注1:对于具有直孔保险销的(安装在装有普惠公司PW4000系列发 动机的波音747系列飞机上)或具有15-5防锈钢(第三代)保险销的飞机 吊架,不要求完成本指令。 A.对于在上部连杆的前部位置装有瓶孔型保险销的飞机,依照 1994年4月28日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4A2166,用新的隔板型保险 销或用15-5防锈钢(第三代)保险销更换前部位置的瓶孔型保险销,最 迟完成时间按本指令A.1和A.2段的规定。 1.保险销累积使用时间达到5000个起落以前,或自保险销安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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